| 一、聯盟之大學校院圖書館
大葉大學、中山醫學大學、中國醫藥大學、中臺科技大學、中興大學、台中教育
大學 、台中技術學院、弘光科技大學 、亞洲大學、東海大學 、建國科技大學、
逢甲大學、國立暨南國際大學、朝陽科技大學、勤益技術學院、彰化師範大學、
聯合大學、靜宜大學、嶺東科技大學等十九所大學校院圖書館。〈依筆畫次序排
列〉
二、申請人資格:
1. 聯盟館所屬學校在職之專任教職員。
2. 聯盟館所屬學校在學之學生。
三、開放名額:
1. 甲組會員,借書證名額每學年每校150名為限。
2. 乙組會員,借書證名額每學年每校100名為限。
3. 丙組會員,借書證名額每學年每校50名為限。
四、讀者申辦程序:
1.
至就讀(就職)學校圖書館「中部聯盟館跨校讀者管理系統」線上申請
;線上申請送出後,圖書館作「身份審核」通過後,再至「中部聯盟
館跨校讀者管理系統」作「跨校借書證申請」,館方再作「申請學校
審核」,最後至圖書館繳交照片,製作「借書證」及領取「中部大學
圖書館聯盟館際借書申請表」。
2. 持原校圖書館簽證之申請表、「中部大學校院圖書館聯盟借書證」
、服務證或學生證及身份證,親至聯盟館借還書櫃檯辦理登錄手續。
3. 憑「中部大學校院圖書館聯盟借書證」向聯盟館辦理借書手續。〈於
各聯盟館提供借書服務的時間內皆可前往辦理。〉
五、 讀者借書權利有效期限:
1.
借書權利有效期限一年,從當年8月1日至次年7月31日,但畢業班者
例外,其截止日期為每年4月30日。
2. 申請人修業年級若為所屬學校規定之修業年限最後一年者,視為畢
業班學生。申請人為畢業班學生者,其申請表上應加以註明,並由
所屬學校圖書館簽註。有特殊情況繼續修業者,待其新學期註冊
後,得憑學生證重新申辦。
3. 借書權利有效期滿後擬繼續借書者需重新申請,申辦日期自每年8月
1日起至額滿 為止。
六、 借閱圖書範圍:
限各聯盟館總館典藏已編可供外借之圖書。
七、 借閱冊數及期限:
1. 甲、乙組會員,借閱冊數五冊,借期30天。
2. 丙組會員,借閱冊數三冊,借期14天。
3. 不提供續借、預約服務。
八、 其他相關規定:
1.
聯盟館如有業務需要,得通知申請人提前歸還所借圖書,申請人不
得異議。
2. 借閱圖書逾期時,每冊逾期一日,須繳納滯還金新台幣五元。
3. 其他事項,比照聯盟館各館相關規則辦理。
九、本辦法依據「中區大學圖書館聯盟圖書借閱實施要點」訂定,並經各校行政
程
序核可後實施,修正亦同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