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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圖書館簡介>規則辦法 > 逢甲大學圖書館研究小間使用施行準則

逢甲大學圖書館研究小間使用施行準則
   
一、
服務宗旨


逢甲大學圖書館為便利教職員及研究生個別研究使用,特訂定本施行準則。

二、
服務對象
凡本校教職員工及研究生,皆得依本準則向總館提出申請。
     
三、
申請辦法
申請人請先自行透過館藏目錄線上預約,待接獲本館通知,再親持服務證或學生證至流通櫃台辦理借用手續,並依照圖書館書庫開放時間使用,使用期限以14天為限,不得續借,借用人於借用期間內不得再申請其他研究小間。
     
四、
服務項目及相關規定:
   
(一)
期刊、參考書、報紙、特藏等資料不得攜入研究小間。
(二)
一般書庫之圖書,若使用超過一天者,應向流通櫃台辦理借書手續, 若使用不超過一天者,可免辦理借書手續,惟閱畢當日應即自動 放回書車待上架。
(三)
每日閉館前,本館如發現未辦理借書手續之書籍,可逕行取出上架。
(四)
使用前應先檢查室內傢俱有無損壞,如有損壞情形,請即通知流通櫃台修護。
(五)
使用研究小間時,自帶物品應自負保管責任,如有遺失,本館概不負賠償責任。
(六)
使用人於每日使用完畢研究小間離開前,應熄燈關閉門窗並上鎖。
(七)
使用研究小間時,請保持肅靜,注意清潔,不得有吸煙、飲食及其他不當行為,且不得轉讓他人使用。
(八)
本館因清掃或其他需要時,不必先經過使用人同意,工作人員得逕入室內,如遇事故本館得通知使用者暫停使用。
(九)
使用期滿使用人應清理室內書籍物品,私人物品全部移出,且會同館員現場檢視,清點研究小間內之設備,如有損壞公物應按時價賠償,並繳回鑰匙,若鑰匙遺失應負擔換鎖之費用。
     
     
五、
本施行準則經逢甲大學圖書委員會通過,呈請校長核定後公告實施,修訂時亦同。
     
 
規則辦法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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